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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副食品价格调节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吉财建指〔2021〕0641号)
发布时间: 2021-09-01 1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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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副食品价格调节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
吉财建指〔2021〕0641号
相关市县财政局: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2021年省级副食品价格调节资金500万元下达给你们,执行中收入列“110030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列“2010408 物价管理”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省级副食品价格调节资金支出预算表
       2.省级副食品价格调节资金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xlsx
附件2:绩效目标申报表(2021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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