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
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春节期间连
续生产重点工业企业奖补)的通知
吉财产业指〔2021〕80号
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1〕3号)要求,以及经省政府批准的《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春节期间连续生产重点工业企业奖补)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市(州)、县(市)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春节期间连续生产重点工业企业奖补)2700万元。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收入列“11003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财政部门在收到资金后,要及时告知工信部门,严格按照《关于保障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精神和1月23日靖平常务副省长召开省市县三级专题会议部署,专款专用,及时将省委省政府稳定经济运行,对冲新一轮疫情影响政策落实到位,加强绩效跟踪与监督管理,确保奖补资金春节前发放到位。
附件: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春节期间连续生产重点工业企业奖补)分配汇总表(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