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根据《吉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吉财预〔2016〕618号)规定,依据《吉林省省级应急管理和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19〕926号)以及《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应急管理和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函》(吉应急规划财务函〔2020〕69号),经研究,现将2020年省级应急管理和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目标批复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按照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并指导项目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好具体项目绩效目标审核、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以及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工作。
附件:省级应急管理和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批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