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村指[2020] 129号
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申请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县域经济部分)的函,按现有行政村平均每村5万元给予补助,现下达你市县2020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县域经济部分)46615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及村庄清洁行动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出。此项资金指标收入列2020年“1100399 专项转移支付其他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支出”。
请你局根据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同时,严格按照《吉林省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村[2019]430号)文件要求,切实规范资金使用,加强绩效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县域经济部分)明细表(总表不下发)
2.吉林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县域经济部分)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