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金指[2020]1139号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金[2020]100号)和《吉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金[2019]886号),现安排你市(州)、县(市、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提前下达部分12861万元。此项指标市县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支出按照实际支出科目列支;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市(州)、县(市、区)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提前下达的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认真做好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情况表
2.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