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金指[2020]256号
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根据《吉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金[2019]886号)和你市(州)、县(市)申请,现预拨你市(州)、县(市)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2150万元。此项指标市县收入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支出按照实际支出科目列支;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你市(州)、县(市)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资金优先用于疫情防控方面的支出,确保满足疫情防控资金需要,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预拨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