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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财金﹝2019﹞62 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经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组织专家评审,最终评审确定吉林市作为我省2020年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同时,各部门依据绩效评价指标对2019年“试点城市”松原市进行了绩效评价,最终得分72.48分符合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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