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党政指〔2019〕614号
关于下达2019年吉林省市场监督
管理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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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党政[2019]522号)要求,结合你单位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经省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单位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8196万元(项目及金额详见附表),其中:政府采购1154万元,非政府采购7042万元,不得用于补充“三公”经费。省直单位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市县收入列“110030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省级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规定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认真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对涉及政府采购的资金,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19年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分配表(不下发)
2.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7月2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厅预算处、国库处、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局,省人大预工委。
吉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