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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09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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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财教指[2019]138号

省直相关单位、相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17]603号)和省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经与省委宣传部共同研究并报请省政府批准现下达2019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2606.8万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0895.1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补助市县支出1711.7万元,市县收入科目11003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相关科目具体补助项目、补助资金额度以及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

各单位(市县)要及时将该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项目按计划和进度实施,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补助资金要单独建账核算和管理省委宣传部按规定和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工作,于2020310日前,将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报省财政厅。

  附件:

1 .2019年度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奖补)

2 .2019年度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贴息)

                       吉林省财政厅

                               2019318

附件2:下达2019年度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情况表(贴息)
附件1:下达2019年度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情况表(奖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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