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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林业保护与发展补助资金(林业产业发展贫困县统筹)的通知
吉财农指〔2018〕1056号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2019年预算安排及《吉林省林业厅关于报送2019年省级林业保护与发展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吉林函[2018]402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19年省级林业保护与发展补助资金945万元,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执行中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补助市县收入科目列“1100313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列(详见附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国定贫困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1号),省定贫困县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60号)执行。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林业保护与发展补助资金(林业产业发展贫困县统筹)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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