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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创业促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19]876号)
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创业促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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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7〕456号),根据创业促就业项目评审及立项意见,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省级创业促就业专项补助资金2530万元。按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执行中省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市县收入科目列“11003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省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检查,专款专用,不断调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表:2019年省级创业促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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