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教指[2019]519号
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发布的《吉林省省级民办高校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15]418号)要求,在民办高校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省审计厅、省司法厅审核通过,报经省政府批准,现一次性下达2019年省级民办教育发展扶持资金5000万元。执行中民办本科高校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205高等教育”,民办高职学校列“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
各民办高校要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2019年9月20日前,请将省财政厅本次拨付的专项资金分配情况报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
附件:2019年省级民办教育发展扶持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