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农指[2019]180号
有关单位、市(州)、县(市)财政局:
根据2019年预算安排,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单位、市(州)、县(市)2019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90757万元,其中省本级支出5046万元下达市县185711万元。
省本级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详见附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详见附表)。
补助市县支出:收入列“1100313农林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详见附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你单位、市(州)、县(市)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涉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按相关规定办理。同时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及时拨付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