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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第五批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吉财教指[2017] 644号
财政局: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2号)精神,以及《吉林省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方案》(吉教联字[2015]22号)要求,为确保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质量,补助资金拨付采取基础+绩效方式,2015年已先按2年建设期示范校建设资金总规模的75%,一次性拨付基础补助资金2400万元。此次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验收结果的通知》(吉教联[2017]30号),再拨付25%的绩效资金800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实训(设备)基地建设、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开发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执行中收入列“1100305教育”,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302“中专教育”科目,经济分类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
附件:2017年第五批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2017
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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