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当前位置:首页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
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1 12:16:04
来源:
访问量:

 

吉财教指〔2017〕80号
 
财政局: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现下达你市(州)、县(市)2017年第四批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4800万元,其中: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4450万元;现代学徒制试点补助资金350万元。执行中收入列“1100305教育”,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302“中专教育”科目,经济分类科目按项目性质分列,其中:改善办学条件,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现代学徒制试点,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为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
为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提高办学质量,本着扶优、扶强,适当向少数民族、边境贫困地区倾斜的原则,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要确保用于实训场地建设,购买实训设备,校舍维修改造和教师培训等。各地要统筹安排省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对本地区在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中保留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中职学校给予支持。
二、现代学徒制试点补助资金
为支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拓宽中职学生就业渠道,对现代学徒制试点中职学校,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专项用于试点学校专业课程体系开发、落实学徒的责任及工伤保险、带学徒师傅奖励,以及补偿企业接收学徒发生的损耗。
附件:2017年第四批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2017 年3月2日
80
责任编辑:
主办:吉林省财政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电话|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6吉ICP备09008562号-3

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15

联系电话|网站地图

主办:吉林省财政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6

吉ICP备09008562号-3

吉公网安备220000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