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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第一批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1 12: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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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财教指〔2016〕1236号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17年第一批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3811万元,其中: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项目1155万元;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1336万元;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项目920万元;用于数字化校园建设400万元(具体项目见附表)。执行中收入列“1100305教育”,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302“中专教育”科目,经济分类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为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项目
按照《吉林省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方案》(吉教联字[2015]22号)要求,为保证示范校建设质量,资金拨付采取基础+绩效方式,即先按2年建设期示范校建设资金总规模的75%一次性拨付基础资金,待项目建成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再拨付25%的绩效资金。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实训(设备)基地建设、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开发以及信息化建设等。
二、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按照《吉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吉教联字[2015]21号)要求,下达的补助资金要专项用于实训项目开发、信息化教学资源开发、实训基地运行管理、文化环境建设等。各地要强化措施,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项目承担学校应积极想办法,通过合作办学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多方筹措资金参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三、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项目
2017 年,对经评审入围的第三批46个省级示范专业给予支持,建设期1年。此项奖补资金要专项用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提高示范专业建设水平。
四、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
2017 年,对国家评审确认的第一批中职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给予一次性奖补。此项资金要结合《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实施方案》,专项用于国家规定的实验任务。
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监督项目学校严格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17年第一批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6 年10月31日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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