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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公用经费定额补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吉财教指〔2017〕763号
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建立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定额补助制度的通知》(吉财教[2015]191号),结合各市县本级财政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落实情况,现下达2017年第二批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定额补助省级补助资金2332万元,此项指标列2017年有关预算科目,其中:收入列 “1100221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204高中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可以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定额补助标准。各市(州)、县(市)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并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定额补助制度及时有效落实。
附件: 2017年第二批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定额补助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7
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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