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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2 19: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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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财教指〔2017〕447号
         
财政局:
为改善我省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经研究,现一次性下达你市(州)县(市)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38158万元(详见附件1)。该项指标列2017年有关科目,收入列1100221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经济分类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补助资金,要专项用于校舍改扩建、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改造。各地要根据轻重缓急选择项目学校和项目改造内容,优先从薄弱学校改造规划中选取项目,重点向乡村学校倾斜。要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加快支出进度。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学校的办公楼、独立建筑的图书馆、礼堂、体育馆、塑胶跑道运动场、游泳馆(池)建设以及其他不属于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项目。
二、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校舍改扩建、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和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要注重投入效益,集中使用资金,做到改造一所,完成一所。杜绝搞超标准建设,不得将资金向少数优质资源学校集中,人为拉大教育差距。严禁用于偿还学校债务、严禁用于平衡预算和人员经费开支。
三、中小学补助资金落实的项目经本级政府同意后,于2017年7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教育厅备案(见附件2)。
附件:1、 2017年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2 、2017年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项目预算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7 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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