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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
吉财教指[2017]115号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民生实事的安排意见》(吉政发[2017]9号),2017年,已包含在民生实事中的中小学教育项目共两项:一是对100所贫困县农村中小学进行火炉取暖改造;二是为200所中心校以上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装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监测设备。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依据省教育厅审核提供的相关基础数据,现下达你市县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6000万元,其中,贫困县农村中小学火炉取暖改造补助资金5000万元,中心校以上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监测设备补助资金1000万元(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该项指标列2017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收入列“1100221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贫困县农村中小学火炉取暖改造项目学校,是相关贫困县(市、区)自愿申报、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2017年共安排贫困县农村中小学火炉取暖改造项目学校123所。根据省教育厅调研测算,综合考虑电采暖设备与安装费用、实际改造面积以及外部供电设施(变压器等)改造等因素,统筹测算补助资金。同时,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级补助资金分配到县(市、区)后,可在已申报并经确认的不同规模学校之间统筹调剂使用,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自行解决。为确保按时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便于考核验收,123所项目学校名单随补助资金指标文件一并下达,作为绩效考核和审计检查的依据。各县(市、区)农村中小学火炉取暖改造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监测设备购置由各地参照省教育厅提出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监测设备种类和标准,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三、各地要加强管理,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17年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2
、2017年贫困县农村中小学火炉取暖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3
、2017年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监测设备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7
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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