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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度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1 13: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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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宣通[2016]14号

 
各市(州)、县(市)党委宣传部、财政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省直各相关部门、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省政府于2007年、2008年分别设立了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扶持优秀文艺作品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和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在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下,吉林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涌现,对外文化交流成果显著,文化产业集聚效应凸显,文化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文化繁荣发展。
今年,按照省政府关于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对上述两项资金进行整合,设立了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并将体育产业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通过项目贴息、奖励、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我省文化产业提速发展和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根据国家和省里支持文化发展的相关政策,按照《吉林省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16〕411号)和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我省文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7年度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将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筛选、初审和申报等相关工作。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财政厅
 
2016 年6月30日
 
2017 年度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文化产业提速发展部分
(一)重点支持内容
1. 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包括:支持消费类产品提高设计和研发能力,提升文化附加值;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推动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支持提升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水平,完善优化功能,提高文化品位;支持红色旅游和文化遗产(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旅游发展,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建设文化旅游精品;支持农村文化资源挖掘,建设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文化传承于一体的休闲农业园。
2. 支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包括传统媒体运用已有技术成果,开展全媒体、大数据应用、视听新媒体、音视频集成播控等平台建设;传统媒体发挥内容资源优势,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核心竞争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拓展传播渠道与影响力。
3. 支持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在突出主业的同时开展多元发展。包括:新闻出版企业数字多媒体出版转型升级和发展新型出版业态项目;影视制作企业以影视相关资源为基础的旅游、放映、传媒、博览、演艺和影视后资源开发等项目;广电网络传输企业拓展产业链上下游的相关项目;互联网传媒企业利用网络技术优势构建网上新闻发布平台、跨境电商平台、电子政务平台和云服务平台等项目;演艺企业结合自身发展优势,打造新型驻场、巡演等项目。
4. 支持实体书店发展。对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文化底蕴,为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做出积极贡献的实体书店择优给予资金扶持。支持范围包括国有、民营实体书店。实体书店主要支持为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和功能等用于购置的设备设置和技术设备改造升级等发展性支出。各级新华书店统一由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推荐,总数不超过5家;民营实体书店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进行推荐,此次推荐范围为各市州党委政府所在地城区内的实体书店,每个地区推荐不超过2家。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实体书店图书销售量、会员数量应位于本地区前列,且举办的读书活动场次、举办文化类活动及参加人数等都应具有一定规模。
5. 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包括:运动健身器材等体育用品的生产和制造,体育传媒及信息服务,企业承办国际、国内商业性高水平的夏季和冰雪体育赛事活动。
6. 对在上市融资、品牌培育、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文化企业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条件
文化产业项目原则上只接受企业申报。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在吉林省依法注册成立;二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三是具有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四是申请扶持的实体书店,其净资产规模不受具体金额限制,书店营业面积应不低于100平方米。
2. 申报项目条件
文化产业项目需符合国家和省文化发展政策及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按规定需立项审批的项目已获得立项批复。项目申请扶持金额不超过企业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0%。
(1)企业申请项目补助的,项目已完成投资应达到总投资50%以上。其中,为事后项目的,项目应于2016年7月1日前实施完毕。
(2)企业申请项目贴息的,银行贷款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的日均余额应在500万元及以上。流动资金贷款不在贴息范围之内。
二、支持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部分
(一)重点支持内容
1. 支持中国梦、现实主义、重大革命历史、吉林特色题材文艺作品创作。
2. 支持吉剧等原创地方戏曲作品、歌舞剧、音乐剧创排。
3. 支持列入年度计划的编导、舞美等全省性戏曲人才培养项目。
4. 支持列入吉林省重点文艺创作规划的文艺项目。
5. 支持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儿童文学、通俗理论读物等文艺类图书的创作出版。
6. 对在国家级和其他重要渠道播出播映、产生较大影响的影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等作品进行奖励。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条件
优秀文艺作品项目接受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申报。其中,企业和社会团体需在吉林省依法注册成立,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机关事业单位需具备从事文艺创作相关工作的职能或资质,并已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个人需拥有吉林户籍,或定向为吉林省开展文艺创作的外省市公民和外籍人士。
2. 申报项目条件
优秀文艺作品项目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申请创作生产补助和奖励的文艺作品,必须是我省文艺创作生产单位主创、发行、出版、播映,或与外省市合作但我省有评奖权的项目。申请项目补助的,项目已完成投资应达到总投资50%以上。其中,为事后项目的,项目应于2016年7月1日前实施完毕。
三、申报材料
(一)所需材料清单
本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划分了四种申报类型,分别为申请项目补助、申请项目贷款贴息、申请奖励和申请实体书店扶持。根据申报类型的不同,各申报主体需提供相应的材料,具体请见附件。
(二)材料制作要求
1. 申报材料需规范字体格式,大标题使用二号宋体加黑,正文使用三号仿宋。
2. 将各附件中所列的第一项材料(即资金申请报告)做成独立文件,主送机关为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该文件不与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为单独文件。
3. 将各附件中的其他所有材料采用胶订方式装订成一本。所有材料按附件所列顺序排列,并制作目录。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程序
1. 补助和奖励项目申报程序
(1)各地所属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向本地党委宣传部、财政局申报项目。各地党委宣传部、财政局要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现场踏查,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报送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2)省直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向省直部门申报项目。省直部门要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现场踏查,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报送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3)财务关系在省财政厅单列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申报项目。
2. 贷款贴息项目申报程序
由各省级财政贴息贷款业务经办银行根据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发布的申报贴息资金的相关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名录报送省委宣传部。省委宣传部对贴息项目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名单发给省直相关部门或各市县,由省直相关部门或各市县党委宣传部、财政局组织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并按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现场踏查,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报送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向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分别报送材料。其中,需向省委宣传部报送下列材料各一份:一是资金申请报告(附件中第一项材料);二是其他所有材料装订成册(附件中其他材料)。需向省财政厅报送下列材料各一份:一是资金申请报告(附件中第一项材料);二是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中第二项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2017年度专项资金补助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间接补助方式为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优先推荐申请贷款贴息和奖励等间接补助项目及事后补助项目。已申报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筛选、初审和申报等工作,开展调研论证、实地踏查、专家评审等工作,对申报项目要出具专家评审报告。承担项目审核主体责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各地、各部门要将项目申报与以往年度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结合起来,对在有关财政、审计检查中发现违规使用资金和绩效不明显的申报单位,应实施负面名单管理,在当年及今后一定年限的专项资金申报中限制或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下班前,项目实行一次申报,逾期申报无效。请各地、各部门在报送2017年度项目的同时,一并报送2016年所有获得扶持项目的详细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包括资金拨付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将视具体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不报送2016年度补助项目相关情况的,不受理2017年申报项目。
(五)相关附件请自行到电子邮箱zxzj2016@126.com下载,密码为88902033。
附件:1.申请项目补助所需资料清单
      2. 申请项目贷款贴息所需资料清单
      3. 申请奖励所需资料清单
      4. 申请实体书店扶持所需资料清单
2017申报指南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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