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资金指标的通知
吉财农发指〔2017〕516号
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林业厅、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上报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的请示》(吉林联发【2016】27号)文件精神,提前下达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资金46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4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232 万元(详见附表)。
一、本次下达的农发财政资金,资金收入列“1100313农林水”。支出功能分类列2017年“2130603产业化经营”,经济分类列“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二、请各地按照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复下达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按照农发机构统一管理,国库限额支付的管理方式使用资金。
三、如果实施计划有变更,悉将根据实施计划下达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计划,对财政资金指标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资金指标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7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