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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吉林省2017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部分)的通知
吉财产业指〔
2017
〕
92
号
现下达你单位
2017
年度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3600
万元。收入列“
110031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科目,支出列“
2150804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目
,
经济分类列“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
。各地财政部门应在收到资金的
20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项目的按期实施,并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
企业收到拨款后
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作为本期收益或递延收益处理。
附件:
2017
年度吉林省创新资金项目计划及经费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7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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