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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国家和省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吉财教指[2015] 1515号
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15] 380号),根据你市县2015年新招国家计划和省计划特岗教师上岗人数和2013、2014年招聘的国家计划和省计划特岗教师在岗人数,现提前下达你市县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20189.9万元,其中,国家计划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9952.1万元(2016年9月—2017年8月,其中,2015年招聘的国家计划特岗教师为2016年1月—2017年8月),省计划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10237.8万元(2016年1月—12月,2013年招聘的省计划特岗教师为2016年1—8月)。此项指标列2016年有关预算科目,其中:收入列“1100221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 “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科目。待201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提前下达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年人均28000元。各市县要加强特岗教师的跟踪管理,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发放,不得挤占挪用。
附件:提前下达2016年国家和省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2015
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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