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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省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吉财农指〔
2015
〕
1742
号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
2016
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申报通知要求及你单位(市县)申请,经专家评审论证并报请省政府同意,现拨付你单位
2016
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执行中收入列
2016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313
农林水”,支出列
2016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130316
农田水利”。
各单位(市县)要按照省下达转移支付的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要依据此次下达的资金额度及省水利厅专家评审反馈意见要求,抓紧修改、完善及批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待
2016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
2016
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表
(
不下发
)
吉林省财政厅
2015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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