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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吉财教指〔2016〕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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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你单位申请,经研究,现一次性拨付你单位补助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
支出,执行中列“ 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2079902)”科目,属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理。具体项目见附表。
请你单位(市县)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将资金拨付和使用绩效情况于2016年3月底前报省财政厅。
附件:2016年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明细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6
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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