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市县工商行政管理补助资金
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
吉财行指〔2015〕1676号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16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6051.43万元,不得用于补充“三公”经费。收入列“110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列“2011599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科目。待201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你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转移支付指标相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
请你局整合现有资源,优化资金投向,统筹安排,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2016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分配表(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