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
关于印发吉林省2016年农业生产重大技术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农财发〔
2016
〕
5
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农委、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和相关县(市、区)农业(园艺特产)局、财政局:
现将《2016年重大农作物增产增效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和《吉林省2016年增施有机肥补贴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2016
年
3
月
22
日
2016
年重大农作物增产增效技术推广
工作实施方案
为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大重大农业增产增效技术推广力度,今年将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玉米螟生物防治、水稻二化螟生物防治、农区统一灭鼠、玉米专用降解地膜覆盖栽培、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和引进墨西哥新技术、新品种试点工作等技术推广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电子版和正式文件于4月12日前上报省农委各相关单位(具体联系人见实施方案)。方案上报后即可组织实施。
附件:1.2016年全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实施方案
2
.2016年全省测土栽参工作实施方案
3
.2016年全省玉米螟、水稻二化螟生物防治工作方案
4
.2016年全省农区统一灭鼠工作实施方案
5
.2016年全省玉米专用降解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6
.2016年引进墨西哥新技术、新品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7
.2016年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2016
年全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省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进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工作,省政府2016年继续对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进行补贴。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测土施肥项目实施以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基地县为主,重点在玉米、水稻、大豆三大主要作物上实施,同时兼顾花生、马铃薯、杂粮等特色作物。
二、目标任务
在全省9个市(州)31个县(市、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000万亩,免费为100万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服务;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和施肥技术指导入户率达到100%;提高肥料利用率3个百分点以上,亩节本增效30元以上(具体任务详见附表)。
深入开展个性化服务,适应农民耕地比较分散的需求;加大农业合作社技术指导与服务力度,创新工作机制,项目县选择有条件的2~3个村开展配方肥统配试点工作,以乡(镇)为单位整建制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实验室创建工作,在已经完成11个标准实验室创建的基础上,2016年完成1个化验室的标准实验室创建工作。
三、补贴标准及经费使用
全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1000万元,每个土样补贴100元,主要用于土样采集测试、田间试验、宣传培训、技术指导、标准实验室创建及采样化验补贴等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一)土样采集。按照要求完成10万个土样采集,采土要做到分布均匀、科学、有代表性,土样全部采用GPS定位。
(二)测试项目。主要包括土壤有机质、全氮、pH,速(有)效氮、磷、钾及20%样品的中、微量元素等。
(三)试验、示范。每个项目县落实 “3414”肥料效应田间试验10个,其中,马铃薯、花生等作物肥效田间试验4个,每种作物设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2个。
(四)农户施肥调查。每个项目县选择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1个村,每个村选10个农户,开展农户施肥调查。其中,测土施肥农户9户,常规施肥农户1户。
(五)宣传培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现场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积极引导广大农民主动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县级农技推广部门对乡(镇)农技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农民培训不少于1次。积极引导肥料企业参与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必要时可以准许肥料企业参与培训宣传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肥料配方,在当地主流媒体上按照施肥分区公布主要农作物肥料配方不少于7天。
(六)技术研发与耕地地力评价。加强基础研究工作,在广泛开展肥效田间试验的基础上,摸清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能力和肥料效应,完善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与现代信息技术结合,完善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实现测土配方施肥信息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开展县域耕地地力评价工作,构建县域耕地资源信息管理系统。
(七)探索推广服务新模式。整合科研、教学、推广和肥料生产经营企业的人力、物力、技术和信息资源,协调产、供、销各环节间以及有关部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配合、农民参与的原则,建立起稳定的配方肥供应机制,推进测土配方、试验示范、生产供应、施肥指导等环节的有效连接,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水平。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2015年10月-2016年4月开展对农技人员及农民的技术培训。
(二)2015年11月底前完成土样采集工作。
(三)2016年2月底前完成土样测试、配方肥设计等工作。
(四)2016年4月组织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农户,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
(五)2016年7月组织专家组开展中期检查、召开现场会。
(六)2016年9月组织专家进行测产验收。
(七)2016年10-12月进行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目标,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做到全程负责。农业部门将该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重点,投入足够精力,全力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测土配方施肥项目顺利实施。组织科研、教学、推广方面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家技术组,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与把关,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实行合同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省农委与各市(州)签订项目责任书,省土肥总站与各县(市、区)签订项目技术包保责任书,对测土配方施肥目标任务、技术指标、质量标准、资金管理等做出明确要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县(市、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注重宣传,营造气氛。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和条幅、墙报等手段,广泛宣传测土配方施肥在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生态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转变农民施肥观念,提高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影响力。
(四)建立项目档案,规范内业管理。建立农户技术档案,主要包括:采土地址、农户姓名、土壤类型、耕地面积、前茬作物、当季作物、目标产量、土壤测试结果、指导施肥数量、品种以及技术指导单位等。建立工作档案,主要包括:采土原始记录、测土原始数据、补贴资金使用、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田间试验方案、田间调查记录、各种图表、手册、施肥卡、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等。
(五)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各级财政和农业主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保障工作经费,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
联系 人:省土壤肥料总站刘振刚,联系电话:85957615,电子邮箱:jltf2007@126.com
附件2
2016
年全省测土栽参工作实施方案
2016
年,继续开展测土栽参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检测区域:长白、抚松、靖宇、临江、江源、通化、集安、辉南、安图、敦化、汪清、珲春、和龙、蛟河、桦甸15个县(市、区)人参种植用地。
(二)参地类型:新参地(拟种参的林地和非林地)、已种参地、林下参地、和宜种参的非林地。
(三)取样范围:全覆盖检测新增人参采伐迹地和已休闲的非林地,跟踪检测“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原料生产基地人参良种繁育基地和非林地种参示范基地,普查检测栽培参地、林下参地和规划近期拟种人参的非林地。以上样品均检测农残及重金属指标,非林地增加土壤营养指标。
二、检测任务及补贴标准
2016
年完成测试土样3000个,实现检测参地留存面积1538万平方米,林下参地3255公顷,普查非林地1500公顷。全省测土栽参补贴150万元,每个土样补贴500元,主要用于参地土样采集,土壤养分、农残和重金属检测等。
三、检测内容
(一)土样采集。土样由检测单位现场采集、处理、检测等。
1.
样品采集:采用5点法进行。采样点按照随机原则,采用对角线五点法随机抽样,每个样品由5个点组成,取样深度0-20厘米,每个点采样量不少于0.5kg,将采集到的样品充分混匀,每个土壤样品不少于1kg。采样地块全部使用GPS定位进行圈定。
2.
样品数量:按林下参地每15公顷1个样本;栽培参地和非林参地每5000平方米1个样本;新批参地和新增非林地每2公顷1个样本;以种植地块为单位,不足以上规定面积的按1个样品抽样。
(二)检测项目。
1.
农残及重金属:六六六(BHC)、五氯硝基苯(PCNB)、滴滴涕(DDT)等有机氯农药残留,镉、汞、砷、铅等重金属指标。
2.
营养指标:速效氮(N)、磷(P)、钾(K),微量元素铁、锰、锌,有机质,pH值,土壤容重,土壤质地等。
(三)检测方法。各检测单位统一执行吉参茸办[2015]2号文件所明确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四)判定依据。六六六、滴滴涕、五氯硝基苯、镉、汞、砷、铅7个参数按照GB/T 19506-2009《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判定,其他检测参数不判定。
四、检测单位
省参茸办委托农业部参茸检测中心、国家参茸质检中心、省人参研究院为检测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3月份,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完成2016年测土栽参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并尽快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农委参茸办公室。
(二)进度安排。
1.
宣传培训。5月份,各承担单位组织测土栽参技术宣传培训 。
2.
土样采集。6-7月份,检测单位与承担单位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采样。
3.
土样检测。8月底前,检测单位完成土样检测工作,检测报告按县(市、区)统计整理上报省参茸办公室,并反馈承担单位。
4.
工作总结。9月份,各承担单位进行工作及技术总结,于30日前以文件形式上报省参茸办公室,10月份,将全省2016年测土栽参工作总结上报省农委。
5.检查验收。11月份,省参茸办公室组织市(州)农委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将测土栽参工作落实情况及检测结果作为考核各地区人参立项的依据。
5.检查验收。11月份,省参茸办公室组织市(州)农委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将测土栽参工作落实情况及检测结果作为考核各地区人参立项的依据。
(三)档案记录。各采样组按照《吉林省测土栽参土样档案》要求,做好土样采集档案登记,并由检测单位负责汇总上报。
(四)密切配合。土样采集工作由检测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联合组织开展。各单位选择有经验的人员,负责对采样工作程序的具体实施及相关情况的协调处理。
(五)土质评价。各县(市、区)根据检测结果,结合实际,组织对检测参地进行土质评价,并将结果反馈被检测单位或参户,提出整改及指导性意见。
(六)加强宣传。各县(市、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测土栽参目的意义,并纳入到人参生产环境质量监管制度之中,提高测土栽参工作效用。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测土栽参的组织领导,落实具体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跟踪管理。按照全省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总体部署,项目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各市(州)主管部门对测土栽参工作任务、技术指标、质量标准、资金管理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参茸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抽检、年终组织验收考核等。
联系人:省参茸办公室张兰恒,联系电话:13944137079,电子邮箱:jlsrb@163.com
附件3
2016
年全省玉米螟、水稻二化螟
生物防治工作方案
2004
年以来,我省大力推广的玉米螟生物防治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今年省政府投入835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省粮食主产区开展玉米螟生物防治技术推广补助。同时投入120万元用于开展水稻二化螟生物防治示范工作,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一)防治任务。今年全省计划应用赤眼蜂和白僵菌防治玉米螟3530万亩,其中:赤眼蜂防治玉米螟面积3230万亩,白僵菌封垛控制玉米螟面积300万亩。根据我省玉米种植区域布局和玉米螟发生趋势,主要落实在玉米主产区的长春、四平、松原等8个市(州)的36个县(市、区);水稻二化螟生物防治示范落实在永吉、榆树等6个县、市(具体任务详见附表1、2)。
(二)防治目标。玉米螟卵寄生率达到70%以上,白僵菌僵虫率达到70%以上,田间平均防治效果65%以上。预计平均每亩挽回玉米25公斤。共挽回玉米产量约8.83亿公斤。水稻二化螟卵寄生率达到70%以上,田间平均防治效果65%以上,预计平均每亩挽回稻谷30公斤。共挽回稻谷产量约240万公斤。
二、补贴标准及经费使用
全省生物防治玉米螟补贴资金8352万元,用于防螟物资采购,其中:防治玉米螟赤眼蜂补贴标准按每亩地2.4元,共补贴7752万元;白僵菌补贴标准按每亩地2元,共补贴600万元。水稻二化螟生物防治示范补贴标准按每亩地15元,共补贴120万元,用于采购混合赤眼蜂。
三、主要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1月初至4月初制定并下发全省玉米螟、水稻二化螟生物防治工作方案、技术实施方案和检查验收方案;通过省政府采购办进行统一招标采购防治物资;组织开展技术培训。
(二)4月底至5月初各地对越冬代玉米螟进行预测预报并及时发布测报信息。6月初至7月中旬对越冬代二化螟进行预测预报。
(三)5月上旬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对白僵菌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四)5月上、中旬各地统一进行白僵菌封垛。
(五)6月上旬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对赤眼蜂生产企业进行成品质量抽样检测并发布检验报告。
(六)6月中、下旬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组织白僵菌僵虫率调查;松原、白城等西部地区开始释放赤眼蜂。6月中下旬至7月上旬依据对水稻二化螟的监测结果开始释放混合赤眼蜂。
(七)7月上旬各县(市、区)组织释放赤眼蜂;7月中旬省农委组织对全省生物防螟工作进行中期检查;7月下旬各县(市、区)农业技术部门组织进行玉米螟田间寄生率调查。
(八)9月中、下旬省农委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进行田间防治效果调查和测产验收。
(九)11月份组织召开全省玉米螟、水稻二化螟生物防治工作总结会,总结交流生物防螟工作。
四、责任分工
玉米螟、水稻二化螟生物防治工作由省农委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省玉米螟、水稻二化螟生物防治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检查验收方案以及防治物资招标采购方案;组织招标采购赤眼蜂、白僵菌和混合赤眼蜂,与赤眼蜂、白僵菌和混合赤眼蜂中标生产企业签订合同书;统一提供蜂卡或菌粉,组织对赤眼蜂、白僵菌和混合赤眼蜂生产企业提供的蜂卡、菌粉和蜂球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报告;负责培训有关县(市、区)技术骨干;组织对玉米螟生物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当地玉米螟生物防治和水稻二化螟生物防治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检查验收方案;保证计划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负责层层分解落实计划任务,与所属乡镇签订任务责任书;组织搞好虫情监测,为及时防治提供依据;组织对玉米螟和水稻二化螟生物防治技术培训和宣传;组织好赤眼蜂释放、白僵菌封垛或混合赤眼蜂的释放;建立玉米螟、水稻二化螟生物防治任务落实情况跟踪档案;保障当地玉米螟、水稻二化螟生物防治所需工作经费。
中标的赤眼蜂、白僵菌和混合赤眼蜂生产企业,按照签订的合同书,及时、保质、保量提供防治物资,并接受省农委的质量检测验收。
五、工作要求
生物防治玉米螟、水稻二化螟是一项技术含量高、时间性强、投入少、效益好的防灾减灾生物技术,对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用明显。各地要高度重视,层层建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生物防螟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计划任务,制定工作和技术方案,分解落实任务,保障工作经费。要采取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筹措资金、统一宣传培训、统一虫情监测、统一供蜂供菌、统一放蜂封垛的“六统一”方法,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今年生物防螟工作任务。对由于工作经费不到位而影响防螟工作措施落实的县(市、区),省里将视具体情况临时调整其今年计划任务;对于防螟任务完成好、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可作为安排增加下一年度防螟任务的参考条件。
联系人: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张庆贺,联系电话:85952582,电子邮箱:jilinfangzhike@163.com
附件
4
2016
年全省农区统一灭鼠工作实施方案
多年来,我省通过财政专项补贴开展的农区统一灭鼠工作,对保粮、防病,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确保今年粮食生产目标实现,减少鼠传疾病的发生,省政府继续采取财政专项补贴方式支持农区统一灭鼠技术推广。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一)防治任务。根据今年全省农区鼠害发生趋势,春季开展农田统一灭鼠1927.58万亩,农舍统一灭鼠192.76万户(具体任务详见《2015年全省农区统一灭鼠工作实施方案》)。采购2017年度开展农田统一灭鼠1610万亩,农舍统一灭鼠161万户所需鼠药。2016年在敦化市开展莪术醇雌性不育剂防治害鼠试验示范工作。
(二)防治目标。农田灭鼠效果达到85%以上,春季农田鼠密度控制在3%以下,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农舍鼠密度控制在2%以下,鼠传疾病发生区的农舍鼠密度控制在1%以下。平均每亩挽回粮食产量25公斤以上,预计挽回粮食产量约4亿公斤以上。
二、补贴标准
农区统一灭鼠每亩补贴1.20元。今年开展农区统一灭鼠工作所需鼠药已于2015年采购完成。安排补贴资金1932万元用于购买2017年度灭鼠工作所需鼠药。拨付敦化市13万元,由敦化市农业局自行采购控制农田害鼠的不育剂莪术醇,用于开展莪术醇雌性不育剂防治害鼠试验示范工作。
三、实施步骤与方法
(一)防治区域。今年农区统一灭鼠重点区域为粮食主产区和鼠害重发生区。具体落实在全省9个市(州)的46个县(市、区)实施(详见《2015年全省农区统一灭鼠工作实施方案》)。防治田块以玉米、大豆等旱田作物为主。2017年度农区统一灭鼠工作具体落实在全省9个市(州)的44个县(市、区)实施(详见附表5)。
(二)防治措施。采用以大面积统一投放毒饵为主,以生物、物理、农业和生态控制为辅的农区鼠害综合治理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毒饵站灭鼠技术,实现对农区鼠害的有效控制。
(三)实施办法。农区统一灭鼠工作由省农委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省农区灭鼠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实施方案,培训各有关县(市、区)技术师资骨干,组织建立灭鼠示范区,统一采购鼠药,并对鼠药生产企业提供的灭鼠药剂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报告,将统一灭鼠的毒饵分送到相关县(市、区);对相关县(市、区)农区灭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
(四)工作进度安排
1
.1~3月制定并下发全省农区统一灭鼠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统一组织2017年所需鼠药的招标采购工作。落实任务,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
2
.4月上、中旬组织各地开展鼠情监测和灭鼠技术培训。
3
.4月15日至5月5日组织灭鼠药剂的统一供应、灭鼠毒饵质量检查。
4
.4月20日至5月10日各地组织投药队伍开展春季农区统一灭鼠行动,统一投放毒饵。
5
.5月上、中旬组织检查验收。
6
.6月上旬各地上报农区统一灭鼠工作总结。
延边、白山等高寒地区参照此进度安排,根据本地具体情况适当推迟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农委、相关县(市、区)农业局要切实加强对农区统一灭鼠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技术指导服务组织。按照计划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统筹安排,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抽调骨干力量,配备精兵强将,狠抓措施落实,搞好检查指导。各级农业技术推广单位要集中技术力量抓好技术培训和技术措施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度,把各项指标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做到责任清、任务明,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管理灭鼠专项资金,严禁挤占挪用,确保灭鼠资金规范使用。要保障本地统一灭鼠所需工作经费。对由于工作经费不到位而影响灭鼠工作措施落实的县(市、区),省里将视具体情况调整其计划任务;对于灭鼠任务完成好、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可作为安排增加下一年度灭鼠工作任务的参考条件。
(三)确保工作安全。各地要高度重视农区灭鼠安全工作,做到科学合理安排,组织措施严密,宣传指导到位,严格按照程序去操作。特别是灭鼠毒饵的配制、灭鼠后鼠药、鼠尸的处理、鼠药中毒的紧急救治都要按照程序进行。要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人、畜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联系人: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薛争,联系电话:85952582,电子邮箱:jilinfangzhike@163.com
附件
5
2016
年全省玉米专用降解地膜覆盖栽培
技术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减少普通废弃地膜覆盖带来的“白色污染”问题,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立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促进农业可持续性发展,省政府决定2016年继续推广应用可降解地膜覆盖栽培技术,为切实做好全省玉米专用降解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示范工作,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6
年全省计划示范玉米专用降解地膜14.45万亩。在2015年各地示范推广的基础上,根据2015年末各地申报情况,结合当地生产实际,确定蛟河市、双辽市、通化县、辉南市、洮南市、洮北区、通榆县、宁江区、乾安县、临江市、珲春市等11个县(市、区)为今年示范区域。各县(市、区)具体示范任务详见附表。
二、补贴标准、对象及办法
(一)补贴标准。对应用玉米专用降解地膜的每亩补贴40元,全省补贴资金总额578万元。
(二)补贴对象。2016年应用可降解地膜覆盖栽培玉米的农户(或其它经营主体,下同)。
(三)补贴兑现办法。采取农户先全价购膜,应用核实后给予补贴的方式。农户购膜时需要支付全额购膜款(以幅宽1100mm,厚度0.008mm为例,每亩地用膜4.43公斤,每公斤地膜16.25元,每亩一般不超过72元)。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农户统一向生产企业购膜,同时办理好农户的补贴手续,建立农户补贴清册,待农户应用核实、公示后,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下拨到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依据补贴清册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一卡通”形式向农民直接发放。
三、玉米专用降解地膜应符合的条件
示范的玉米专用降解地膜必须是具有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出的合格产品。玉米专用降解地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已在我省开展了玉米田间应用试验,其降解性能等试验结果通过了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的技术鉴定;当年田间降解率达到40%以上。降解地膜生产企业应具有承担所供地膜出现质量责任的赔偿能力,要对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示范县(市、区)农业局要根据上述条件确定示范应用的玉米专用降解地膜产品,并代表农户与供膜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包保合同,要明确专用降解地膜若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供膜企业负责赔偿。要与供膜企业协商好具体供货方式和供货时间,确保不误农时,将示范任务落实到位。
四、工作程序
(一)确认示范任务。省农委根据各县(市、区)农业局申报的面积下达示范任务(详见附表)。各相关县(市、区)将省下达的示范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和村,村委会将示范任务落实到农户和具体面积。此项工作计划4月1日前完成。
(二)统一组织购置专用降解地膜。各相关县(市、区)农业局要提前确定符合示范条件的玉米专用降解地膜,以及产品规格和生产企业,联系组织货源,确保示范地膜在春耕前及时运输到位。并代表农户与供膜生产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包保合同。在春播前统一组织农户购买玉米专用降解地膜,同时做好农户享受示范补贴的相关登记手续。
(三)村委会核实、公示。在播种后,村委会根据本村农户购买玉米专用降解地膜的登记清册,对应用面积进行逐户核实。农户经核实后的专用降解地膜覆膜种植玉米面积和补贴金额,由村委会进行7天以上公示,公示要以自然屯为单位,公示地点和形式要方便农民观看。公示时间、地点要通过有效形式通知到所有农户(农场职工)。公示结束群众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政府。各农场自行组织公示。此环节工作要在6月10日前完成。
(四)乡(镇)政府把关核查。乡(镇)政府(农场)组织力量对农户(农场职工)应用专用降解地膜的面积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将本辖区内的专用降解地膜覆膜面积以村为单位上报县(市、区)农业局。此环节工作要在6月30日前完成。
(五)县(市、区)农业局汇总审核。县(市、区)农业局将各乡(镇、农场)上报的专用降解地膜覆膜面积进行汇总审核,并报经县(市、区)政府审定。各县(市、区)政府审定后,财政部门拨付和兑付补贴资金。此环节工作要在7月30日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玉米专用降解地膜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示范工作落到实处,相关县(市、区)要成立由农业、财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农技推广单位的技术骨干组成技术指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计划制定、任务落实、物资调度、监督检查等工作。技术指导小组主要负责技术方案制定、技术指导培训、示范效果调查、项目总结验收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确保玉米专用降解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示范工作顺利实施。
(二)分解落实责任。省农委负责组织实施玉米专用降解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示范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玉米专用降解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示范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地的工作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检查验收方案和地膜产品质量包保合同;层层分解落实计划任务,保证计划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组织对玉米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的培训和宣传;指导好专用降解地膜覆盖栽培玉米的播种、覆膜、追肥等工作;保障本地玉米专用降解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示范所需的工作经费。
(三)搞好技术培训。各地要加强玉米专用降解地膜技术指导和服务,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示范区现场指导可降解地膜的应用,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并负责地膜降解效果调查。各县(市、区)要在播种前,通过广播宣传、电视讲座、巡回讲课、技术咨询、印发资料等活动,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普及玉米专用降解地膜覆膜栽培技术和培养农民的环保意识,做到技术措施进田到户。
(四)强化资金管理。专用降解地膜补贴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对违规者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农户(农场职工)个人故意套取补贴,一经查实,除追缴当年不法补贴外,取消该农户(农场职工)三年补贴资格。
(五)做好总结工作。各地要于10月15日前将玉米专用降解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示范工作总结上报省农委。
联系人: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胡博,联系电话:18684311986,电子邮箱:124535173@qq.com
附件6
2016
年引进墨西哥新技术、新品种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探索农业生产增产提质增效新模式,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在2015年开展引进墨西哥玉米高产栽培成套技术的基础上,按照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引进墨西哥玉米高产栽培成套技术试点,同时进一步拓宽技术引进领域,开展引进墨西哥蔬菜新品种、青贮玉米等引种试验工作,为做好今年引进墨西哥新技术、新品种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试点示范规模及地点
(一)继续开展墨西哥玉米高产栽培成套技术试点。2016年全省试点示范该项技术3000亩。其中:榆树市700亩,公主岭700亩,双阳区1000亩,九台区600亩(其中包括部分青贮玉米种植)。
(三)引进墨西哥蔬菜、玉米(饲草)新品种引种试验。引种试验地点为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二、试点示范补助内容
引进墨西哥新技术、新品种试点安排补助资金355万元,主要用于两个方面。
(一)技术服务费和引种试验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支付墨西哥艾特尔公司技术咨询指导服务报酬,具体额度按省农委和墨西哥艾特尔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合同约定技术服务费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合同款的60%,时间最晚不得超过4月30日,第二次支付合同款的40%,时间最晚不得超过11月10日)。二是支付承担引进新增墨西哥新品种引种试验工作的省内相关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的引种试验费用,具体额度根据新增引种新品种规模、种类等确定。
技术服务费和引种试验费总额度不超过115万元。
(二)墨西哥玉米高产栽培成套技术试点示范区生产补助。根据该项技术的生产规程要求,特别是对生产作业农机具的特殊要求,试点示范区需使用大马力拖拉机、专用播种机、深松机,深松追肥机、高架打药机等。
为了确保试点示范区生产顺利开展,并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对各试点示范区生产安排资金进行补助,给予双阳区、榆树市、公主岭市、九台区各60万元,总计240万元。
各试点示范区生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试点示范田租赁、开展对比试验、组织专家测产、拖拉机及机具租赁、运输、作业、服务、购置配套农具和生产用工等费用。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2月,确定试点示范区域,各试点示范承担单位确定具体试验地块及生产经营主体,安排好对比田。
(二)3月,省农业委员会与墨西哥艾特尔公司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三)4月,墨西哥艾特尔公司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并形成各试点示范区技术方案。各试点示范单位按照艾特尔公司指导意见准备好生产机具和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形成具体工作方案。
(四)4~9月,根据墨西哥艾特尔公司技术专家的指导,各试点示范区组织人员,适时进行深松和播种,开展除草、中耕、施肥、病虫害防控、防灾减灾等各项田间管理工作。
(五)9~10月,各试点示范单位及相关部门与墨西哥艾特尔公司共同开展测产验收,各试点示范单位形成总结报告。
(六)11~12月,完成2016年吉林省引进墨西哥新技术、新品种试点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市(州)农委、相关市(区)农业局和有关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引进墨西哥新技术、新品种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技术指导服务组织。按照计划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统筹安排,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抽调骨干力量,配备精兵强将,切实把试点工作抓出成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做到责任清、任务明,确保试点示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试点示范单位要积极和墨西哥艾特尔公司搞好对接,按照艾特尔公司要求,做好农机具、种肥等农资准备,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春耕播种、田间管理、测产验收等各项工作,并跟踪记录好艾特尔公司技术服务过程、物化技术产品投入等,确保关键生产技术全部落实到位;财政部门要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三)强化工作指导。各试点示范市(区)农业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引进墨西哥新技术、新品种试点工作的指导,要落实生产对比田,形成技术工作方案,完善各项技术指导,及时记录建档,确保试点示范工作有序进行。
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将电子版和正式文件于4月12日前上报到省农委。
联系人: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程兆伟,联系电话:13089415338,电子邮箱:25410763@qq.com
附件7
2016
年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广
项目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全省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根据吉林省智慧农业建设规划,2016年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点扩建、设施蔬菜物联网应用、杂粮杂豆产业物联网技术服务系统建设、农机物联网应用、大田遥感监测及智慧农业平台改造等6个方面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一)水稻、人参物联网应用示范点扩建。2016年扩建3个水稻物联网应用示范点、2个人参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充实两个产业物联网应用范围。
(二)设施蔬菜物联网应用建设。2016年在双阳国信现代农业产业园选择1个现代化玻璃温室大棚,利用物联网技术提升其自动化生产水平,实现大棚温度自动调节控制、自动送风、水肥一体化滴灌等功能,并制定生产模型及开发设备控制软件,全方位提升其自动化生产能力,使之成为全省设施蔬菜物联网及自动化应用重点示范样板。
(三)启动杂粮杂豆产业物联网技术服务系统建设。为了加强杂粮杂豆的生产管理,提升品牌价值,提高产品附加值,2016年在我省杂粮杂豆主产区,选择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或协会,建设3处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同时对原有的产业物联网软件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对杂粮杂豆生产的软件支持服务。
(四)农机物联网应用。2016年在农业机械上安装物联网传感器,对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和玉米、水稻收获机作业进行农机实况信息、实时作业数据、历史作业数据、作业轨迹回放、作业面积计算、作业质量测评等数据采集和监测报警等。
(五)大田遥感监测。2016年在已建成的玉米、水稻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基础上选择3处,增建叶面积指数观测系统、高光谱观测系统,从而有力扩充物联网应用示范点的检测能力和科学决策的支撑水平。
(六)智慧农业平台升级改造。2016年对智慧农业平台软件系统功能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现有系统功能,提高墒情、肥情、苗情、病虫情、灾情等方面的数据分析和预警预报能力。完善企业平台和溯源系统功能,提高企业应用程度,增强产品信息透明度,从而更有效的支撑全省智慧农业物联网建设的需要。
二、选点标准
针对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工作内容,由省农委负责在水稻、设施蔬菜、人参、杂粮杂豆主产区、主要农机作业区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遴选出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或合作社进行物联网应用示范建设。
三、建设主体
该项目由吉林省农村经济信息中心为主体采用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面向全国进行招标采购,在项目实施地组织中标公司进行建设。
四、资金安排
(一)水稻、人参物联网应用示范点扩建(约110万元)。
(二)设施蔬菜物联网应用建设(约70万元)。
(三)启动杂粮杂豆产业物联网技术服务系统建设(约80万元)。
(四)农机物联网应用(约40万元)。
(五)大田遥感监测(约49万元)。
(六)智慧农业平台升级改造(约151万元)。
每项建设需要资金额度以招标签约合同为准。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遴选工作。按照数据采集点建设标准,省农委指导有关县市于4月底前完成水稻、人参物联网应用示范点的遴选工作。应用示范点遴选工作要求科学合理,选点要具有一定的地方代表性。
(二)调研设施蔬菜自动化生产需求。6月底前省农委组织有关专家和物联网应用开发公司到选定设施蔬菜示范企业,调研关于现代化生产的现实需求和想法。
(三)组织采购。省农委根据省级政府采购流程及要求,认真制定采购计划,并报送省财政厅采购办。根据采购计划,于10月底前,组织有关专家、项目实施示范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施工规范及项目技术指标,及时开展采购工作,确保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四)组织实施。在水稻、设施蔬菜、人参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建设上,严格按照省农委制定的示范点建设标准执行。在农机物联网应用上,按照省农机管理中心关于农机农联网建设标准执行。由吉林省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协调各中标企业,争取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建设,具体完成时间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省农委对每个建设项目和建设环节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六)组织验收。在12月底前完成计划建设任务,省农委组织成立验收专家组,并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吉林省2016年增施有机肥补贴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全省黑土地保护治理,促进耕地质量提高,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调动农民使用有机肥的积极性,省政府决定2016年继续开展增施有机肥补贴试点工作。现制定吉林省2016年有机肥补贴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有机肥补贴试点区域和规模
2016
年有机肥补贴试点工作安排在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梨树、双辽、前郭、舒兰9个县(市、区)实施,总计补贴面积20万亩。其中,榆树、农安各3万亩,德惠、九台、双阳、梨树、双辽、前郭、舒兰各2万亩。
二、施用有机肥标准和对象
符合NY525-2011标准(国家农业行业标准)的登记产品(有机质含量≥45%,氮磷钾含量≥5.0%,水分含量≤30%)。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包括种植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三、补贴标准和作物
每亩施用商品有机肥66.7公斤以上(含66.7公斤)补贴50元。补贴作物为粮食作物。
四、商品有机肥企业确定办法
由各项目县(市、区)负责组织招标,试点县(市、区)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肥合同。
五、补贴办法
按照补贴试点规模采取据实补贴办法。
(一)确定补贴区域。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村整乡推进的原则,由试点县(市、区)确定补贴试点区域。
(二)农户申报。农户当年施用商品有机肥数量向村委会申报。
(三)村委会核实。在农户申报的基础上,由村委会组织调查核实,核实后由村委会组织公示7天以上。公示后报乡镇政府。
(四)乡(镇)政府核查。乡镇政府组织力量进行核查,核查后结果报县(市、区)政府。
(五)县政府抽查确认。县政府组织工作组进行抽查,根据抽查结果确认补贴数量并报省农委。
(六)省农委检查验收。根据试点县(市、区)政府上报的补贴面积和农民购肥相关依据资料,省农委到试点县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后方可兑现补贴。
(七)补贴资金兑现。省农委组织验收检查合格后,由试点县(市、区)将补贴资金兑付给中标企业。农民购买商品有机肥只需支付扣除补贴后的差价款。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试点县(市、区)按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县(市、区)增施有机肥试点补贴工作方案,确定补贴区域。(3月20日前完成)
(二)农户申报。(3月30日前完成)
(三)核实、核查、确认。村、乡、县三级对农户2016年施用有机肥面积进行核实、核查、确认。(4月15日前完成)
(四)省农委对各县(市、区)2016年有机肥补贴面积进行抽查。(4月20日前完成)
(五)向企业兑现补贴资金。(6月10前结束)
七、配套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委负责增施有机肥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各试点县(市、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增施有机肥补贴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增施有机肥补贴试点工作实行省级监督管理,县(市、区)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各试点县政府是试点工作落实的责任主体,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宣传培训、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等工作;财政部门重点抓好补贴资金落实、拨付、兑现和监管工作。
(三)建立工作档案。各试点县(市、区)都要建立规范的增施有机肥补贴试点工作档案,要将有关文件、工作方案、核查确认结果、农民购肥凭证、补贴人员名单等情况建档立案。县(市、区)、乡、村三级都要建立补贴详细档案,特别是对享受补贴的农民,县(市、区)、乡(镇)两级都要有详细的补贴清册,县(市、区)级档案要求实现计算机管理。
(四)补贴资金拨付。省农委验收后,县(市、区)农业局根据农技推广部门统计核实的清单和相关凭证,核对无误后向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直接拨付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
(五)安排工作经费。增施有机肥试点工作需要做大量的普查、核查、统计等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各试点县(市、区)政府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人:省土壤肥料总站刘振刚,联系电话:85957615,电子邮箱:jltf2007@126.com
附件:吉林省2016年增施有机肥补贴试点工作检查验收方案
附件
吉林省2016年增施有机肥
试点工作检查验收方案
按照吉林省增施有机肥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有机肥补贴任务落实情况(补贴面积、有机肥数量、村数、农户数等)。
(二)补贴操作程序执行情况。
(三)档案建立情况。
(四)补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地方就完善补贴办法有什么意见和建设。
二、检查办法
检查工作采取“听、看、测、取”办法进行:
听:听取试点县补贴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
看:查看补贴档案。
测:随机抽测农户施肥数量。
取:在每个试点县(市、区)抽取10个有机肥样品。
试点县(市、区)补贴任务落实在一个乡(镇)的,抽测3个村,每个村抽查20个农户;落实在二个以上乡(镇)的,每个乡(镇)抽测2个村,每个村抽查20个农户。抽查的农户有机肥已送出并未施入土壤中的,要到耕地实地进行测量单位面积施肥量,未送出的,实地测量农户有机肥总数量,并查看农户购买商品有机肥发票。
三、检查时间及分工
省农委组成三个检查小组,于4月10日至20日深入到试点县进行检查。
第一组:负责榆树、德惠、舒兰。
第二组:负责农安、前郭、九台。
第三组:负责梨树、双辽、双阳。
每个检查小组实地检查后就试点县(市、区)补贴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