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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技基础条件补助资金项目预算的通知
吉财教函[2016]360号
省直有关单位:
为支持省内科研院所科技事业发展和改善科研单位基础条件,省财政设立了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技基础条件补助资金,制发了《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技基础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16]187号)。今年3月份,我们组织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经过评审,对其中符合要求的28个项目给予了资金支持。但从上次申报情况看,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简单粗放,没有达到评审要求。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再组织一次项目预算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认真编制项目预算,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一、补助资金支持范围:
省内科研院所的科研、科普仪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数据(资料、文献等)平台建设维护;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开展的科技基础条件调查活动。
二、当年省财政支持过的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项目申报依据要充分、具体、预算编制要详实、细化,而且能够达到社会中介机构的评审要求。
四、请各单位5月25日下班
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后附项目申报书装订成册)以文件形式报主管部门两份,审核汇总后送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吉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杨萍 0431-88550905
附件: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技基础条件项目申报书(格式)
吉林省财政厅
2016
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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