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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技基础条件补助资金的通知(第二批)
省直有关单位:
为支持省内科研院所科技事业发展和改善科研单位基础条件,省财政厅设立了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技基础条件补助资金,制定和印发了《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技基础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16]187号)。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组织申报2016年度项目预算。申报要求:
1
、补助资金主要支持:
省内科研院所的科研、科普仪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数据(资料、文献等)平台建设维护;根据发展需要自行组织的科技基础条件调查活动。
2
、近三年省财政支持过的项目不允许重复申报。
3
、项目预算要详实,能够达到社会中介机构评审要求。
4
、请各单位在4月5日下班
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含项目申报书)以正式文件报送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吉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杨萍 0431-88550905
吉林省财政厅
2016
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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