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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探矿权管理补助经费的通知(吉财建指[2015]1658号)
吉财建指[2015]1658号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吉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吉财建[2010]609号)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商请2016年探矿权管理补助经费的函》(吉国土资函[2015]37号),经研究,现安排你市(州、县)探矿权管理专项经费500万元。此项指标收入列“11003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列2016年“2200120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预算科目,待201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局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的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6年探矿权管理补助经费明细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5
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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