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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基建投资项目评审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07 16: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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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财建[2016]469号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和省级基建投资项目评审,切实加强基建投资项目评审资金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吉政发[2012]17号)和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预[2016]156号) 相关要求 ,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基建投资项目评审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基建投资项目评审资金管理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
2016 年6月15日
 


附件:
吉林省基建投资项目评审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基建投资项目评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政发[2012]17号)、《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预[2016]156号)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建投资项目评审资金(以下简称评审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市县财政开展省级委托的基建投资项目评审等相关业务的委托类资金。
第三条 评审资金执行期限为5年。
第四条 省财政厅负责对基建投资项目评审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市(州)、县(市)财政部门对评审项目及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严格执行支出预算, 对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使用和监管负责。
 
第二章 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第五条 评审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由各市(州)、县(市)和长白山管委会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省财政厅审核下达。
第六条 基建投资项目评审资金的分配因素和权重:
(一)基建投资项目和参照基建投资管理项目评审工作实绩,权重50%;
(二)基建投资项目和参照基建投资管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情况,权重20%;
(三)基建投资项目和参照基建投资管理项目资金相关报表报送情况,权重5%;
(四)基建投资项目和参照基建投资管理项目组织申报情况,权重15%;
(五)基建投资项目和参照基建投资管理项目资金监管等因素,权重10%。
资金分配主要参照上述因素,同时适当考虑各地项目数量和项目规模情况。
第七条 基建投资项目评审资金使用范围:
(一)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和参照基建投资管理项目评审所发生的相关支出;
(二)省级基建投资项目和参照基建投资管理项目评审所发生的相关支出;
(三)其他由省级委托并参照基建投资管理项目评审的相关支出。
 
第三章 资金的申报与下达
第八条 各地财政部门每年3月10日前,将符合评审资金使用范围的待评审项目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审核(待评项目汇总表见附表1)。
第九条 省财政厅对各地财政部门上报的待评审项目进行初审后,下达年度委托评审任务通知书。各地财政部门按照省财政厅下达的委托评审任务通知书,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第十条 各地财政部门在年度执行中可根据项目实际适当追加或调减委托评审项目,追加或调减的项目需在每年8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备案。
第十一条 各地财政部门每年8月31日前向省财政厅提出资金申请,主要内容包括:委托评审任务完成情况、追加或调减评审项目情况、项目建设资金监管情况、上年度评审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申请资金测算依据等。同时,需要填写《基建投资项目及参照基建投资管理项目情况总表》等报表(见附表2),作为资金申请的附件一并提报。
第十二条 省财政厅结合各地财政部门本年度项目组织申报、资金支出进度、报表统计情况、审计等监管部门审计(检查)意见等相关因素,对各地财政部门上报的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并确定资金补助额度,于每年9月30日前下达资金预算。
 
第四章 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各地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资金监督管理职责,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管理,自觉接受上级财政和各级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对虚报、瞒报、骗取资金和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的,省财政厅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处理,并处以全额收回评审资金、在2年内取消该地的申报资格。
第十五条 省财政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机制,不断细化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吉林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吉林省基建投资项目评审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建[2013]701号)同时废止。
 
附表1:基建投资项目及参照基建投资管理待评项目汇总表
附表2—1:基建投资项目及参照基建投资管理项目情况总表
附表2—2:基建投资项目及参照基建投资管理项目评审完成情况汇总表
附表2—3:基建投资项目及参照基建投资管理项目支出进度汇总表
附表2—4:基建投资项目及参照基建投资管理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表2—5:基建投资项目及参照基建投资管理项目资金监管情况汇总表
 
 
 
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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