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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市县档案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吉财教指[2015]1947号
财政局:
根据你市县申请,现提前下达2016年市县档案事业发展补助资金600万元,用于综合档案馆改善基础条件和加强档案保护管理等(项目详见附件),执行中收入列“一般公共服务(1100301)”科目,支出列“档案事务(20126)”相关科目。
请你市县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吉财预〔2013〕777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通知》(财预〔2015〕193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附件:2016年市县档案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明细表(总表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2015
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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