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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省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生物质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吉发改产业联[2016]761号
各市(州)、县(市)发改委(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审局,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发改局、财政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建[2016]471号),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17年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生物质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严格审核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联合上报省发改委;中、省直单位直接报送省发改委。
二、资金支持方向详见《申报指南》,支持方式包括投资补助、事后奖补和股权投入等,申报时需注明申报支持方式。
三、各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施行绩效管理。要加强项目日常监管,按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对已竣工的项目,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组织项目验收。
四、请各单位于8月26日前将申报专项的请示和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省发改委。
五、《申报指南》将同时上传吉林省发改委网页,网址:http://www.jldrc.gov.cn
附件:
1
、2017年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生物质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
、2017年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生物质产业发展项目情况表
联系人及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 赵晋 0431-88906555
信箱jlsfgw_gyc@jl.gov.cn
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王鹏 0431-88550663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
2016
年8月15日
附件1:
2017
年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生物质
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主要支持方向和重点
1
、生物化工原料、生物基高分子合成材料项目;
2
、生物液体燃料、生物天然气,生物纤维、木质素复合材料等项目;
3
、生物基塑料、生物基纤维及制品项目;
4
、食品功能性添加剂、饲料添加剂、酶制剂、生物助剂及生物基医药中间体、辅料等项目;
5
、高效生物有机肥、生物农药项目;
6
、生物基产品检验检测、产品中试推广等方面的项目;
7
、先进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专业设备、预处理与转化专用设备、生物化工关键及成套设备项目。
二、申报条件
项目主体需是在省内注册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经营管理、资金筹措能力,近三年经营管理业绩较好。企业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或企业总资产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50%以下。
三、申报材料
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需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
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2.
承办企业的基本情况;
3.
产品市场需求及建设规模;
4.
项目建设方案;
5.
总图、运输、仓储及公用工程;
6.
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节能等;
7.
项目建设进度;
8.
招投标;
9.
资金筹措及投资估算;
10.
财务经济效益测算;
11.
项目风险分析及控制。
资金申请报告附件包括:
1.
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2.
节能评估意见;
3.
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4.
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
5.
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预审意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批准书、挂盘出让合同、土地证等;
6
、对于租赁土地或厂房的,长期租赁合同、租让方土地及房产要件等;
7.
涉及危险化学品或按国家有关规定须进行安全评价的项目,安全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文件;
9.
产品成果鉴定、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
10.
银行信用等级或资信证明;
11.
企业资金证明;
12.
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1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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