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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
吉财建指[2016]118号
: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2016年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5567万元下达你们,执行中所列支出科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及补助金额等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吉林省省级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建[2014] 318号)有关规定,尽快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密切跟踪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高效。
附件:2016年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支出预算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6
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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