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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下达省级创业创新平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吉财社指〔2016〕475号
:
根据你单位申请及项目评审,经研究,现下达你地2016年省级创业创新平台建设补助资金5100万元。此次下达的资金,执行中市县收入列
2016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308
“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列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省级支出列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吉林省省级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及劳务输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社[2016]33号)规定用途、范围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随意改变和扩大使用范围。并在2016年8月31日前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表1:2016年中省直创业创新平台建设补助资金明细表
2
:
2016
年市县创业创新平台建设补助资金明细表(第
二批)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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