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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下达省级劳务输出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吉财社指〔2015〕1613号
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根据各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和承担农村就业各项制度改革任务,经研究,现下达你地2016年省级劳务输出工作补助资金555万元。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市(州)、县(市)拨至“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执行中收入请列
2016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308
“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请列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你地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吉林省省级创业创新平台实训基地建设及劳务输出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后发)文件精神规定用途、范围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随意改变和扩大使用范围。
附表:提前下达2016年省级劳务输出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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