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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保障资金的通知
吉财社指
[2015]1374
号
:
为切实加强我省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提升各地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管理水平,根据你地
2016
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任务量,经研究,现下达你地补助资金
万元。执行中收入列“
11003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科目。
请你地按照省财政厅提前下达的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请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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