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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建指[2016]248号)
吉财建指〔2016〕248号
财政局:
按照省政府确定的2016年管廊建设计划任务及省住建厅提出的资金安排建议,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2016省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35000万元,专项用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省级资本金投入(待省政府明确省级资本金出资人后,补办相关手续)。收入科目列:1100312.城乡社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请按照《吉林省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吉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016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预算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6
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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