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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2-12-18 13: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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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2日在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长  王化文

各位代表: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吉林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保持了快速增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圆满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财政收支再上新台阶。

      (一)一般预算

       1、全省财政收入情况

        2010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60240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7.5%,比上年增加1153149万元,增长23.7%(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上划中央级收入,全省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12060266万元,增长23.4%)。其中,增值税收入7814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增长17.4%;营业税收入14596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增长24.3%;企业所得税收入608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12.6%,增长23.6%;个人所得税收入2339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8.3%,增长26.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47187万元,完成预算的111%,增长25.4%。

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6024092万元,加上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30000万元,中央补助收入10729328万元(中央返还性收入1150618万元,体制补助1066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8046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787341万元,各项结算补助9559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等2032460万元,全省财政收入总计19415880万元。

      2、全省财政支出情况

       2010年,全省财政支出17872484万元,完成预算的92.6%(主要是一些不属于我省预算正常安排范围内的中央专款下拨较晚,当年未能拨付),比上年增加3080392万元,增长20.8%(扣除抗洪抢险、灾后恢复重建等一次性支出,以及取消二级公路收费还贷支出等因素后,增长14.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0449万元,完成预算的96.7%,增长18.5%;公共安全支出1092998万元,完成预算的94.3%,增长11.3%;教育支出2502028万元,完成预算的96.5%,增长15.3%;科学技术支出191233万元,完成预算的98.4%,增长0.8%(主要是部分中央专项补助改由中央直接列支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3641万元,完成预算的95.2%,增长25.5%;医疗卫生支出1109132万元,完成预算的96.1%,增长3.3%(主要是上年一次性拨付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保补助);环境保护支出715473万元,完成预算的91.5%,增长44.6%;农林水事务支出2389361万元,完成预算的95.6%,增长16.9%。

       2010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超收422651万元。主要是全省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各级征管部门依法强化收入征管,组织收入工作成效显著。对当年超收收入,省级和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转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323万元,其余365328万元,主要用于抗洪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提高低收入群体社会保障水平,城市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三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民生方面支出。

       2010年,全省年初安排总预备费121167万元。动用情况是:(1)抗洪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支出60579万元;(2)城乡低收入群体救助等社会保障支出19987万元;(3)城市供热管网应急改造、加强环境整治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464万元;(4)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病虫害防治等支出8289万元;(5)公检法司应急设备购置、大要案经费补助、信访救助等维护社会稳定支出7987万元;(6)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等支出5491万元;(7)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治等支出4347万元;(8)支持企业发展、安全生产,以及偿还贷款利息等支出3874万元;(9)援疆援藏项目经费等其他支出2149万元。

全省财政支出17872484万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1538865万元,全省财政支出总计19411349万元。

      3、省本级财政收支情况

       收入:2010年,省本级财政收入1527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6.4%,比上年增加245000万元,增长19.1%。其中,增值税收入285142万元,完成预算的97.8%,增长14.4%;营业税收入6406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2%,增长22.4%;企业所得税收入2072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增长15.8%;个人所得税收入6891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1%,增长26.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49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4.6%,增长32.1%(主要是将部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省本级财政收入1527097万元,加上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30000万元,中央各项补助收入10729328万元,上年滚存结余和调入资金981199万元,市县上解收入612836万元,省本级财政收入总计14480460万元。

      支出:2010年,省本级财政支出4373493万元,完成预算的84.1%,比上年增加491548万元,增长12.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923万元,完成预算的94.2%,下降1.6%;公共安全支出283827万元,完成预算的88.9%,下降7.7%(主要是今年部分政法经费政府采购支出改由市县列支);教育支出486025万元,完成预算的92%,增长51.8%(主要是部分省属高校处置国有资产增加收入安排的支出);科学技术支出862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2%,下降6.5%(主要是部分中央专项补助改由中央直接列支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123万元,完成预算的82.1%,增长42.8%;医疗卫生支出139695万元,完成预算的93.4%,下降10%(主要是乡镇卫生院的设备采购支出改由市县列支);农林水事务支出819474万元,完成预算的95%,增长13.7%。

       省本级年初安排预备费37000万元。动用情况是:(1)抗洪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支出30284万元;(2)城乡低收入群体救助等社会保障支出3510万元;(3)公共安全、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支出1390万元;(4)当年结余1816万元。

     省本级财政支出4373493万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补助市县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10105151万元,省本级财政支出总计14478644万元。

     4、全省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0年,全省财政各项收入总计与全省财政各项支出总计相抵,结余4531万元。其中,省本级结余1816万元,市县结余2715万元。

   (二)基金预算

     1、全省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0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4561805万元,完成预算的290.2%,增长174.2%(主要是一些重点项目用地集中出让和清理以前年度欠缴等增加的收入)。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3822683万元,增长2倍。全省基金预算支出4464930万元,完成预算的71%,增长183.2%(主要是征地补偿和土地开发整理,以及车辆通行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增加的支出)。其中,城乡社区事务3967770万元,增长2.2倍;交通运输162446万元,增长7.4倍。

      2、省本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0年,省级基金预算收入822694万元,完成预算的181.7%,增长111.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489260万元,增长130.8%。省级基金预算支出327913万元,完成预算的42.4%,增长41.7%。其中,城乡社区事务120874万元,下降24.5%;交通运输155559万元,增长7倍。

      3、平衡情况。2010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4561805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补助收入和调入资金等1735713万元,收入总计6297518万元。全省基金预算支出446493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9227万元,支出总计447415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823361万元,其中,省本级445218万元,市县1378143万元。

      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拨付省级重点项目建设补助资金40.4亿元,拨付中央扩大内需资金和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64.7亿元,引进和使用政府主权外债资金8.4亿元。主要支持了水利枢纽、高速公路、城际铁路、机场和城镇污水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拨付企业发展与改革资金28.2亿元,支持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重点企业战略性重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地方金融业和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拨付资金3.6亿元,支持扩大招商引资和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落实结构性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全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60亿元。

     (二)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拨付资金99.8亿元,支持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工程和农业机械化推广等。拨付资金88.6亿元,用于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增产技术补贴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拨付资金13.2亿元,支持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拨付资金24.9亿元,用于西部土地开发整理和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试点。拨付资金10亿元,支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和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在公主岭等9个县(市)开展以粮食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贷款试点,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担保贷款10.9亿元。

     (三)切实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拨付资金194亿元,比上年增加27.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促进创业和就业工作的开展,城乡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40元;城市低保补助水平由月人均170元提高到200元,农村由年人均760元提高到100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由年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完成了厂办大集体职工和“五七”家属工参保续保试点,将51万名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5万人。拨付资金80.6亿元,大力支持“六路安居”和“暖房子”工程建设,解决130.5万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拨付资金31.6亿元,用于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四)努力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拨付资金37.3亿元,比上年增加10.3亿元,主要用于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等,历史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提前补发完毕,农村乡镇初中“四室装备”项目任务全面完成。拨付资金2.1亿元,支持12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10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拨付资金3.3亿元,支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农村文化大院、农村书屋和送戏下乡等。拨付资金20.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偿,开展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等。

     (五)扎实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政府预算体系不断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全面铺开,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扎实推进。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时间延长到8个月,预算编制细化到“项”级科目,专项支出项目库管理启动运行。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支出绩效考评体系初步建立。省级国库直接支付比重达到33%,比2009年提高3.8个百分点。省级公务卡改革顺利进行,市级公务卡改革试点启动。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额146.1亿元,比上年增长20.2%,节约资金14.4亿元,节支率达8.9%。全省除教育收费以外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回顾过去的五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省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财政收支实现快速增长,财政保障能力大幅度提高。2010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别是2005年的2.9倍、2.9倍和2.8倍,五年平均递增23.8%、23.6%和23.1%,比“十五”时期分别高9个、5.7个和3.8个百分点。财政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省以下财政体制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规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基本建立。政府预算体系框架初步形成,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财政基础和基层工作不断夯实。

      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财政保障水平不够均衡,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财政负担较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11年预算草案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一方面,我省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将为财政增收奠定坚实基础;扩大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征收范围将增加一部分收入;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大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为我省继续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国家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调整增值税征收范围,继续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等也会减少一部分收入。同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落实富民工程各项政策措施,增加教育、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资金投入,加强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

      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2011年我省财政预算安排遵循的原则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城乡统筹发展;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上述原则,编制了2011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预算

       1、全省财政收入

       2011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6987947万元,比上年增加963855万元,增长16%。(1)税收收入5246323万元,增长19.4%。其中,增值税收入906535万元,增长16%;营业税收入1780821万元,增长22%;企业所得税收入700959万元,增长15.2%;个人所得税收入273817万元,增长17%。(2)非税收入1741624万元,增长6.8%。

       2、全省财政支出

        2011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6987947万元,加上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30000万元,预计中央补助收入及上年结余、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8045197万元后,全省财政收入总计为15663144万元。扣除上解中央支出和调出资金等52897万元后,全省财政支出安排15610247万元,增长9%(不含上年结转支出和执行中国家追加的一次性专项补助,下同)。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1369万元,增长6%;公共安全支出916145万元,增长9%;教育支出2325418万元,增长12%;科学技术支出175882万元,增长9.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1937万元,增长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8765万元,增长9.5%;医疗卫生支出1007127万元,增长10%;节能环保支出447279万元,增长9%;农林水事务支出2141230万元,增长9.5%;预备费156102万元,按当年支出的1%安排。

      3、省本级财政收支

      2011年,省本级财政收入计划1756161万元,比上年增加229064万元,增长15%。(1)税收收入1410008万元,增长17.3%。其中:增值税收入327913万元,增长15%;营业税收入766138万元,增长19.6%;企业所得税收入236013万元,增长13.9%;个人所得税收入79944万元,增长16%。(2)非税收入346153万元,增长6.5%。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8032万元,增长2.9%。

       省本级财政收入1756161万元,加上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30000万元,以及预计中央补助和市县上解收入、上年结余、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8558437万元后,省本级财政收入总计为10944598万元。扣除转贷市县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89000万元,以及上解中央和补助市县支出等5694546万元后,省本级财政支出安排5061052万元,增长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2476万元,增长5.6%;公共安全支出263098万元,增长9.2%;教育支出486769万元,增长12%;科学技术支出106182万元,增长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361万元,增长8.8%,医疗卫生支出250357万元,增长10%;农林水事务支出826134万元,增长8.5%;预备费50700万元,按省本级当年支出的1%安排。

     (二)基金预算

      1、全省基金预算收支。2011年,全省基金当年收入计划258229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补助收入、调入资金等转移性收入2014526万元,全省基金收入总计为459682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796134万元。2011年,扣除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转移性支出1450697万元,全省基金支出安排314612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2494003万元;农林水事务205126万元。

      2、省本级基金预算收支。2011年,省本级基金当年收入计划67024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补助收入、调入资金等转移性收入601882万元,省本级基金收入总计为127212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60000万元。2011年,扣除补助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转移性支出1004641万元,省本级基金支出安排26748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32350万元;农林水事务13720万元。

      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2011年预算任务

      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狠抓增收节支,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认真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强化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保持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继续大力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农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重点民生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费、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预算继续实行零增长,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二)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发挥财政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继续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投入,支持吉林至珲春高速铁路、通化机场、白城机场、梅河至通化高速公路、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中部城市引松供水等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增加省级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支持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等支柱优势产业跃升,推进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文化、旅游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扶持农业、矿产、生物等特色资源产业提升,支持现代服务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城市商业网点建设,扩大农家店和配送中心覆盖面,深入推进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引导居民消费。省财政设立统筹推进城镇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建设水平。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重点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西部土地开发整理、沃土培肥、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加快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支持加快发展畜牧、园艺特产、林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认真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加大对种粮农民补贴力度,健全对产粮大县、种粮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奖补政策。继续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全面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大财政扶贫开发投入,支持推进200个贫困村整体跃升,解决100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继续扩大粮食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试点范围。

     (四)继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财力。继续将新增财力70%以上用于民生。大幅度增加全民创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保障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到11万个资金需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提高152元,增长13.5%;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提高124元,增长5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面力争达到全省县(市、区)的50%;继续支持做好厂办大集体职工、“五七家属工”养老保险参保续保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年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由月人均200元和年人均1000元分别提高到221元和1144元。同时,深入落实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继续支持“六路安居”和“暖房子”工程建设。

     (五)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地方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学费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减轻省属高校债务负担。支持重点实验室及科研机构、大学科研能力建设、实施新型光电子器件、高性能特种高分子材料、玉米生物化工等重大科技专项,促进第三批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攻关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支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继续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支持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大院、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促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体育、广播电视、计划生育等其他事业发展。

     (六)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省对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级财力基本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共预算,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试点,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扩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和监督范围。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依法强化财政监管,健全支出绩效考评机制。加快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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