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农指[2019]947号
省扶贫办:
根据《吉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项目经费并变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标值的函》,现调减省扶贫办部门预算项目支出60万元(其中,扶贫工作推进项目经费中的课题费10万元和培训费20万元,扶贫综合事务管理项目经费中的委托业务费30万元),调增吉林省调研指导组工作费用30万元(其中,差旅费20万元,租车费10万元),调增扶贫宣传教育中心工作费用3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10万元,专业器材购置费15万元,办公经费5万元),并相应调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政府预算支出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和部门经济科目见附件。
附件:
1.调整预算指标情况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调研指导组工作费用)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扶贫工作推进)
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