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吉林省增加发行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吉林省增加发行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请审议。
一、调整事项
(一)增加发行2023年再融资债券。
经国务院同意,2023年9月,财政部正式下达我省再融资债券额度892亿元,其中,一般债限额537亿元,专项债限额355亿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六十九条中,关于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的规定,现提请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本次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调整额度为53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额度为355亿元。
本批次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892亿元,全部由市县级使用。具体情况是:
安排一般债限额537亿元,专项债限额355亿元,全部用于化解存量债务。
(二)调整省本级部分债券资金。
由于省本级部分项目年内无法实施,拟将省本级一般债务限额0.6亿元和专项债务限额0.9亿元调整至市县级使用。
二、预算调整方案
综上,现提请对省十四届人大第七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省本级预算作如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调整。2023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3899.25亿元,比原调整预算数增加5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收入调整为1167.44亿元,比原调整预算数增加537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3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相应调整为3899.25亿元,比原调整预算数增加537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998.54亿元,比原预算数减少0.6亿元;转移性支出2742.46亿元,比原调整预算数增加537.6亿元,主要是债务转贷支出调整为1015.67亿元,比原调整预算数增加537.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调整。2023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调整为1280.76亿元,比原调整预算数增加专项债务收入355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按照以收定支原则,2023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相应调整为1280.76亿元,比原调整预算数增加35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35.33亿元,比原调整预算数减少0.9亿元;转移性支出1241.62亿元,比原调整预算数增加355.9亿元,主要是债务转贷支出调整为1213.01亿元,比原调整预算数增加355.9亿元。
请审议决定。
附件:1.2023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
2.202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