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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1057号)
关于调整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吉财农指[2023]1057号
省乡村振兴局:
根据《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预算并变更绩效目标指标值的函》,现调整你局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支出,以及相关支出科目和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
请你单位按照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及时拨付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结转结余资金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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