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省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的通知
吉财农指〔2021〕469号
省乡村振兴局:
根据《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交回项目经费的函》,现收回你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结余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1956234.66元。具体操作时,你单位需通过转账的方式,在收到指标文件后15日内将资金缴回国库(户名:吉林省财政厅;开户行:国家金库吉林省分库;账号:0700000000022710101)。省财政厅国库处收到部门(单位)缴回的资金后,作调入资金处理,交回省级总预算。
请你部门(单位)按照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规定,相应做好账务调整和处理。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