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116号)和省委宣传部《关于申请拨付2025年度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的函》(吉宣函﹝2025﹞15号),经研究,现拨付你市县2025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625万元,其中:已提前下达537万元,本次下达88万元。调整收回《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4﹞1023号)相关市县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新建县城及乡镇影院列“2070702资助影院建设”,少数民族语译制列“2070703资助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电影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推广列“2070799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市县收入科目列“11004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相关市县要按照工作要求,做好预算指标调整、安排等相关工作。按照《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财教﹝2019﹞260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省委宣传部做好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工作,并于2026年3月底前,将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省财政厅。
附件:1.2025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明细表
2.2025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
区域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