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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吉财教指〔2025〕181号)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92号)和省科技厅《关于申请下达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的函》(吉科函〔2025〕21号),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3876万元,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中直单位及市县企业等非省属预算单位项目资金下达至省科技厅转拨,省直部门项目资金直接下达至单位零余额账户,具体内容及收支科目详见附表。
请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276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各单位要抓紧组织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发挥效益。
附件:1.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分配总表
2.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分配明细表
3.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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