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和“银龄讲学计划”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吉财教指〔2024〕1006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和“银龄讲学计划”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211号),现下达2025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和“银龄讲学计划”工作补助经费工作经费36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8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80万元。收入科目列“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县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项用于向选派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费等,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和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待下达2026年度相关资金时,省财政厅将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2025年度“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和“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情况,对补助资金据实结算。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三区”人才教师专项计划和
“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经费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