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
教师培训资金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
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210号)要求和《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5年教师培训资金7550万元。其中,中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4950万元;省级幼儿园教师培训200万元、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2200万元、省级职业教育教师培训200万元。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该项指标列2025年有关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 ”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03培训费”;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16培训费”。
请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55号)要求,做好绩效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 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中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及时在预算一体化系统接收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教师培训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