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普通高中生均补助资金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建立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定额补助制度的通知》(吉财教〔2015〕191号),现下达2025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定额补助资金16765万元,详见附表。省本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4高中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 ”;补助市县,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4高中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财政对已建立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定额补助制度并达到省定标准的市县给予奖补,对尚未建立该项制度的,或未达到省定标准的市县不予奖补。同时,各市县要根据本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实施动态调整。年度执行中,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结合工作安排,对各市县建立和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定额补助制度进行核查。
二、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并落实好主体责任,按要求及时足额落实本级分担的公用经费定额补助资金,确保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定额补助制度及时有效落实。
附件:提前下达省级2025年普通高中生均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