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市(州)、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223号)和省委宣传部《关于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分配建议的函》(吉宣函[2024]38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53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县城及乡镇影院建设项目列“2070702 资助影院建设”,少数民族语译制列“2070703 资助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电影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推广列“2070799 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市县收入科目列“110040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省直相关单位和市县要按照提前下达工作要求,做好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并按照财政部中宣部《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财教[2019]260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省委宣传部做好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工作,并于2025年9月底前,将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省财政厅。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明细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