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下达2025年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如持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吉财村指〔2024〕841号
各市(州)财政局、吉林省长春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资金分配的意见建议,现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7570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0107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500万元、以工代赈任务5000万元。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该指标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补齐其他短板弱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二、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各地要加快衔接资金支出进度,7月底、10月底和12月底支出进度应分别达到59%、84%和100%的绩效考核要求,其余月份均应达到序时进度。严守财经纪律,优先保障衔接资金库款需求,严禁挤占挪用。严格依照项目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付款,杜绝通过以拨代支、虚假列支、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确保支出数据准确反映项目进展。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29日